四、审批、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与2021年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如该拟聘人员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融媒、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五、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报考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
1、从事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基层就业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及纯农户中零就业家庭安置人员招聘比例不得超过总招聘人数的30%。
如有上述超出30%比例情况,采取加试方式再次评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同一岗位有非基层就业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及纯农户中零就业家庭安置人员等递补人员,直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下一名递补人员为拟录用人选,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
3、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场报名或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或面试前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报名或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入现场报名或参加面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0943-6620116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43-6626690
监督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0943-6679986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43-6682605
1.2020年白银市平川区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0年白银市平川区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白银市平川区2020年校园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