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0年11月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简章

2020-11-11 10:30:4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一、招聘数量和职位

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具体职位情况见《2020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面向全国招聘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根据职位需求,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9日截止。应聘者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填写《2020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并将电子版报名信息表和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和下列材料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将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主要包括:

1、《2020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原件于测评阶段查验。报名以收信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由用人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公布。

(三)考试测评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5比例的职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不足1:5比例的,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

1.公开招聘。分为笔试、综合评价、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测试与聘任职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评价

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按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入围面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面试

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测评以专家评审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任岗位要求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入围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2.直接选聘

分为综合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评价和面试的内容、组织方式与公开招聘相同。

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入围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最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招聘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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