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公示5天。
(三)资格复审
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择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择业证)的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办法
1.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聘用期间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服务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七)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聘期内月工资为4000元(含五险)。
县融媒体中心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县融媒体中心代为扣缴办理。
五、监督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检部门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41-6129356,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对高风险区来玛人员,全部落实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2.对中风险区来玛人员,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应立即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临时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3.对低风险区来玛人员,持有甘肃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有序流动。
(二)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玛曲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办0941-6121055
玛曲县融媒体中心0941-6122115
监督电话: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941-612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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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玛曲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