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部署,已于10月17日参加兰州大学招聘会,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目前,空缺岗位15名。现就空缺岗位引进招聘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补充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5名,详见《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3.年龄条件:研究生学历者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学历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7时止,在平凉市卫健委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7时止招聘组在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招聘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提交招聘组,填写《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或考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依据考生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分数在7个考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市精神卫生中心报到,由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根据复审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和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六)公示。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上报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对备案核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