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时填写《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5.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包括资历量化和政治审查。
2.政治审查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具体面试、考察、体检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外省来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六)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3-5099122
举报电话:0953-5099700;0953-509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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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20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