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公告

2020-11-08 17:36:04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1.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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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应聘材料制作要求.doc

  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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