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3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29:0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在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999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068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068

笔试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839-328915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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