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2020年下半年考试录用5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19:3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130131。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www.dzrsks.com.cn)公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www.dzrsks.com.cn)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警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招录机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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