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2020年下半年考试录用5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19:3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125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①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③“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1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达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达州市公安局大楼806办公室)初审。达州市公安局汇总后于1215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暂定于2020126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1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1120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和达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2021120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www.dzrsks.com.cn)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本次招警面试资格审查由达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于面试2天前截止,并通知到递补人员本人(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考时准确填写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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