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38169030。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到考察录用,所有事项均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如因考生没有及时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考察等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眉山市公安局028—3816778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28—38197202
附件:1.2020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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