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7日—9日,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泸州市公安局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职位、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30%)×60%+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30%)×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2021年1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在职人员(非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