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上午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8日1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6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请减免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3190016)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费用所需的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5:1。古蔺县公安局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生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12月6日下午17: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其中: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职位、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特警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1)5000米跑;(2)九二式手枪精度射击;(3)九五式自动步枪精度射击。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5日—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