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招考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本公告中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