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人民警察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46、229206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832—81198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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