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13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1-03 13:15:40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1256日。其中,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5下午,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6。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阆中市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1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1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120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0126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2021127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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