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记载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在线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报考双语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含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30日至31日进行。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另行公告。
(六)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警务技术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40%。
执法勤务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4%+《申论》×18%+《专业科目》×18%+加分分值+面试成绩×40%。
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申论》×9%+《专业科目》×9%+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3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40%。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