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120名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0-11-03 13:14:5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1130124自行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1256日,公共科目笔试于126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25下午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0126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1月上旬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1月下旬左右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公布。

5.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公安部2010年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设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跑、男子1500跑、女子800跑、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测试项目每项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25%。专业测试总成绩为240分(含240分)以上且每一类项目的测试成绩不低于35分的为合格,放弃或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特警招考职位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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