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120名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0-11-03 13:14:5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731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12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阿坝州公安局()、阿坝州公安局(十)职位面向全国招录在阿坝州服役且退役的士官士兵和阿坝州籍退役的士官士兵。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201030,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阿坝州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是指:截至20201030,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4301700843017022)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1830周岁(1989103020021030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41030以后出生)。

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103020021030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原气候。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相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违法被治安拘留过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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