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校园招聘中学教师公告(第1号)

2020-10-26 13:14:11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注意: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阶段活动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应参加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东方实验中学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离职、解聘等)的,每服务少1年,须按每年人民币1万元计算付违约金。

  (二)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发放,另外享受学年绩效考核工资,学年末考核,优秀等次5-6万元,称职等次3-4万元(不与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同时享受)。鼓励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一经录用,属海南籍的每人奖励5万元,其他省籍国家公费师范生奖励金额另行商定。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硕士生享受7.2万元的购(租)房补贴,本科生享受5.4万元的购(租)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条件按照《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东办发〔2019〕2号)执行。符合有关条件,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可优先安排购买东方市政策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794

  八、本公告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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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docx

  3.公务员录用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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