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江市永胜县委党校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云南)

2020-10-26 13:14:2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1.岗位能力测试工作由永胜县委党校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岗位能力测试采用模拟课堂(以现行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及专题要求为依据,现场抽取岗位能力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每位考生岗位能力测试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测试时间为30分钟。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报考人员进行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在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胜县委党校的全程参与下进行。

  (二)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未达到3:1比例时,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不足3:1的比例开始测试,但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根据招聘人数、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加试岗位能力测试,以加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日期内持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考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原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3个月)。

  (七)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1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提供相关材料,考试、体检缺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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