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10-26 13:08:45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以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面试前,由云南省公安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公安厅确定后通知报考者。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会同云南省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均设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补充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1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云南省公安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云南省公安厅咨询。

(五)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后续程序,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各环节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自觉配合招录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特别提示

本次补充录用职位为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知悉人民警察招录中关于体能测评、体检等标准要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

1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简章.xls

附件2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补充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云南省2020年度补充录用人民警察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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