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补充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30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2700名,面向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100名,面向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招录200名。
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队伍简介详见附件2。从即日起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1)查询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招录总队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各类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录取当年直接入学就读本科学历教育(除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2.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3.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
(二)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实战经验。具体为:(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职消防员,应当入职满2年(截至报名当年10月,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留队义务兵直接入队的消防员满1年),并在推荐的总队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限报考本总队;(2)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应当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限报考本省份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消防员限报考本省份森林消防队伍。
(三)各类报考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