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