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赴北京上海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0-19 09:04:5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面谈等情况,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注意事项

  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签约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一般在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谈全部结束后1-2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至现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1天内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

  1.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2.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五)签约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一般在面试全部结束后1-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人员从面试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谈、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龙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6);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如:北京健康宝、上海健康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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