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赴北京上海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0-19 09:04:5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zkscp.com.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18:00。

  (二)提交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供资料,在网上报名时扫描上传(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4)。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5)。

  ⑦符合择业期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5)。

  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每批次仅限报考1个考点1个岗位。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3.考生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面谈

  (一)线上资格预审

  1.时间:初拟2020年11月4日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形式:报名结束后,龙岗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线上资格预审。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预评,并从预审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

  3.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二)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谈

  1.时间:初拟2020年11月9日-10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上海2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地点待进一步通知。

  3.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谈须考生本人参加。

  4.请考生根据本公告中“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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