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0-19 09:05:0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修改文件包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695824399@qq.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邮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0年10月30日9:00-16:00。

  复审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D区一楼。

  联系人:李老师18360059588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有效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和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迁市教育局、各区(功能区)分别报市、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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