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赴北京上海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0-19 09:04:5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圳东部中心区,是创新、产业、生态大区,2020年中国百强区全国第四、深圳第二;是深圳市唯一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为深化新时代龙岗教师队伍建设,龙岗区将面向毕业生分批次赴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正编教师。第一批招聘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下半年赴外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上海)》(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赴北京、上海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的就业择业期政策毕业生(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内地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考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考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的,可以选择两个学位之一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6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正处于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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