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忻城县补充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告(二)

2020-10-16 13:33:55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加强我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以及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2020年度忻城县乡镇中小学招聘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再次补充招聘忻城县乡镇中小学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使用教师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忻城县2020年度补充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报名平台网址https://gx.bmpta.com/xinchengjszp/index.aspx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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