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我校在人事处网页公布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时,同时对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事宜作出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在递补。
八、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河西学院人事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页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人事处网站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电话:0936-8282011
纪检部门电话:0936-828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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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