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10-14 21:54:24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2)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通知书领取

  报考人员于10月28日下午2:30—6: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平川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3、面试内容:根据拟聘岗位特点及履职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根据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如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方式再次评分。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此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所有应试者面试成绩汇总后24小时内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示。

  六、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引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体检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1、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对因复检及未参加体检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通过征询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及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和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考察小组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融媒、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本次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九、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管理,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十、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其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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