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岳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2020-09-23 11:45:0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5.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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