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绵阳江油市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23 11:47:27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专业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五)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六)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一)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提供与原单位正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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