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岳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2020-09-23 11:45:0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手续办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与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相关环节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58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认证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认证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依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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