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五、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生成绩相同,加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当招考职位面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该职位末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方能取得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选岗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的县区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计划,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七、考察
选岗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选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选岗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其它
1、笔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2、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笔试后,如因考生体检、选岗、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5、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0-6736068
新余市卫健委0790-6420508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3109
分宜县卫健委0790-5818397
渝水区卫健委13507904919
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0790-6859017
考务咨询: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0790-673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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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余市部分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渝水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核酸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新余市部分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渝水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核酸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健委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