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在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报考人数依法依规自主组织进行面试。
2、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有特殊情况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检项目。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相关费用。
(6)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在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五、待遇
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同时,为了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所聘人员在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的同时享受我院针对学科带头人发放的10万元特殊津贴,业务骨干6万元特殊津贴,研究生4.5万元特殊津贴的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953-872102415009537000
举报电话:同心县人社局:0953-8028765
同心县卫健局:0953-8022920
同心县人民医院:0953-87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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