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由招聘学院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备案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占用学校事业编制。
2.住房待遇。可自愿购买学校90㎡左右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
3.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4.学校为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设立“引进人才项目”一项,资助经费20000元。
5.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6.对未办理入职手续前上班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2500元生活补贴。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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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甘肃政法大学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xls
2.2020年甘肃政法大学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四).pdf
甘肃政法大学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