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0-09-18 22:30:0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详见《面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4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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