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嵩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0871-67921786;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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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嵩明县财政局等十九家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嵩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6日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