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招聘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公告未尽事宜,由梧州市第二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2823920
点击下载>>>
2020年梧州市第二幼儿园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梧州市第二幼儿园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