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
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镇家庭的考生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8、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考试及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医疗、医技岗位考试医学综合知识;药学和护理岗位考试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11日,地点见面试通知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紧缺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岗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按照所报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放弃选择的,视为弃权,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择,一经确定,不得重新选择和调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鲁山县政府网(http://www.hnls.gov.cn)、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公众号、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和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http://www.zhaopinya.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三年内不准跨乡(镇)、跨县区工作流动。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这次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八、通知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通知方式:关于本次招聘的各种信息通过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和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http://www.zhaopinya.com)发布,请及时了解,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监督电话:0375-7172156
九、有关人事代理政策咨询电话:0375-7172590
十、未尽事宜由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17513362876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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