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4-11 12:48:5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2〕17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20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70个(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区设区市以下党政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2、全区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桂人社发〔2011〕109号文件规定的转任条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5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行政村 (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4、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5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担任公务员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可查阅《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8kb至30Kb之间)。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者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用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面试、体检等费用由遴选机关负责。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9日17:00至4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20日8:00至4月27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规格)。如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可咨询广西人事考试院(电话:0771-5505211)。

  四、考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个别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降低至3: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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