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20-09-18 22:30:4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流动政策,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工作导向,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发〔2016〕2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21号)要求,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年以前(含2016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红河州在岗大学生村官(不包括已签订过自愿放弃承诺书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二)任职期间,因重大过失,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

  (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招111人,统一设置1个大岗位,岗位名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岗位代码:5325202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综合考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符合报考资格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聘资格承诺书(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照片须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综合考核:

  报名和综合考核工作一并开展,县(市)党委组织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全覆盖综合考核。《考核信息采集表》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形式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排(班)、村(社区)、乡镇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考核评价标准》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下午14:30—16:3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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