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1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直至额满为止,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其报考范围及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劳动合同订立及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拟招收人员,由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招收。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或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辅助人员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试用期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为2500元/月)+补贴+考核奖。
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收劳动保障监察辅助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40244216, 13594329449 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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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