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5名)

2020-09-17 20:18:3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1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计划在2020年12月开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上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者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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