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7人)

2020-09-17 20:21:30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8:30—12:00;14:30—18:00),地点在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

  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既不提交《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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