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2020-09-17 20:51:4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体检、选岗、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其中统招岗位(岗位代码001-005)体检合格者,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工作单位。

  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在苏工作期间,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不低于本科400元/月、硕士600元/月、博士800元/月,保障期三年)、生活补贴等待遇。

  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一年内报考本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本简章由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5210129、65218373;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电话:0512-65224092。

  1.《苏州市2020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市属事业单位)》(未发布)

  2.《报名登记表》(未发布)

  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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