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市巨鹿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0-09-17 20:52:5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七)公示

  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julu.gov.cn/)和巨鹿县人社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纳入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醒

  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特别提示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政策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和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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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巨鹿县事业单位岗位信息.xls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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