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组、市金融办党总支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昆明市金融办综合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6317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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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