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其他事宜,可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出现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人员,具体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政审和体检
(一)考察、政审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用人单位还将对其本人及近亲属进行政治审查。按照考试、考察和政审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政审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政审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政审和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人事处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0871-63163639
中共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871-6594859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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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