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丹东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0-09-17 21:01:43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须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重新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到市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9月21日到市人社局1403室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0时至9月25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过期不予打印。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除各县(市)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9月26日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参加考试。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三天后,应聘人员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市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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